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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大方廣十輪經】卷七「遠離譏嫌品第九」記載:
爾時金剛藏菩薩復白佛言:「世尊! 云何菩薩摩訶薩於聲聞乘、辟支佛乘不生譏嫌? 於諸菩薩亦無譏嫌? 云何於如來聲聞眾中,成器、不成器得無譏嫌?」 世尊告金剛藏菩薩言:「善男子! 菩薩摩訶薩有十種輪。若有成就如是輪者,…。常得昇進不退法輪,而於大乘亦得增長無有闕失,常得禪定諸陀羅尼及諸地忍,不離佛法,…。云何名菩薩摩訶薩十種輪者? 所謂十善是也。…。若於此十善不修一者,求於佛道而復自言:『我是大乘皆應當得無上菩提。』 如此之人是大妄語,…。若能守護十善,便於善根誓願滿足成無上道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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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菩薩戒》四十一輕戒之「不護譏嫌戒第十二」:
「不護」就是沒有保護,「譏」是譏笑,「嫌」是嫌疑、嫌棄。不護有二意:一.自己對戒律不認真守護;二.不護念眾生。假設自己內心清淨,但某種言行會引起人家來謗譭佛教,為了愛護眾生不要造罪,菩薩行者要謹言、慎行,莫因個人的放縱言行,引致對佛法已沒有信心之眾生,對佛教發出不恭敬語言。
這戒是教導發了無上菩提心、修行菩薩道之佛弟子要以保護眾生的心,來注意並改善自己的言說、行動。若自身的言行對於三聚淨戒守護不清淨(即不護自己的言行),我行我素,使得他人嫌疑、譏笑佛弟子/修行人,結果導致不信佛的眾生有誹謗話可說、已經信佛的徒眾也失去信心,又或事先沒有用保護眾生的心來好好預防,而引起別人嫌疑、譏笑菩薩行者,更連帶也誹謗佛教。菩薩行者無論自己事實上有沒有犯錯,都不應該不以保護眾生的心來改善自己,去消除譏嫌、誹謗,否則就是犯了菩薩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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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大乘起信論直解》 憨山大師撰述
《大乘起信論》曰:「云何修行戒門? 不得輕於如來所制禁戒,當護眾生,不令見者有所譏嫌,不令眾生妄起過罪故,能使眾生捨惡修善。」
戒有多品,以三聚淨戒攝之,謂“攝律儀戒”、“攝善法戒”、“攝眾生戒”。此不殺等斷三孽惡,攝律儀戒也。少欲知足折伏煩惱,攝善法戒也。小罪生怖,當護譏嫌,不令眾生起過,攝眾生戒也。以自護戒相,不令眾生起罪,即攝眾生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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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入菩薩行廣釋》「第五品正知正念」 寂天菩薩造頌 索達吉堪布譯釋
凡為如來家族中的成員,無論在家或出家,所作所為必須如律如法,否則世間諸人對於佛法非但生不起信心,反而易生邪見,導致誹謗、遠離佛道等惡果。作為已發菩提心的人理應如法行持,斷除世間不信之行。
凡是世間人不起信心的各種行為,通過自己的智慧觀察後,應該全部予以斷除。大乘修行人無論到甚麼地方,能導致那些世俗人不起信心的行為都應捨棄;能讓他人生信之事,應盡力去行持。世間風俗習慣中的各種忌諱,應儘量去避免,並隨之捨棄與其衝突的行為。要是別人看你言行不如法,不合時宜,一點修養也沒有,馬上對你生起邪見。原本對三寶沒有信心者就生不起信心,原本有信心者也易退失信心,這樣導致眾生得不到利益,我們也造了罪孽。眾生的善根信心很微妙,有時我們行為稍不如法,有些眾生就以此而生邪見;有時我們行為稍有讓他們生信心、歡喜之處,有些人立即會以此而趨入佛門。尤其現在這個時代,真正能以清淨心觀待外境的人很少,佛弟子應該恆時謹慎,守護律儀,不能毀壞他人對三寶的信心。
晉美彭措寧波車說:「我們學佛者,必須要給世人起表率作用。自己的行為,應該讓別人看起來很順眼,能生信心。別人不生信心之事,都要捨棄。」 世間人不可能對所見一切都去觀清淨心,為了避免這些譏嫌,維護三寶聖潔形象,每一位佛弟子都應以正知、正念觀察自己,恆常保持如法威儀,他們自然就會生起信心與恭敬,以此漸漸也能被引進佛門,修學佛法。
我們平時看來的微細學處,也許覺得不是很要緊,但從護持眾生這角度來說,這些學處都是關係到自己利益眾生的根本誓戒。儘量保護別人的心,不讓他們產生煩惱痛苦,這就是大乘佛教徒的原則。
作為出家或在家的佛弟子,言行舉止應該打動世間人的心,吸引他們步入佛門,漸漸對佛陀的正法生起信心。即使不能生起信心,也千萬不要在他們相續中種下邪知、邪見的種子,留下特別不好的印象。要護持眾生,不讓他們生邪見;要他們生信心,得到利益。假如你心中想:「反正我不違反戒律,別人怎麼想不管他們。」 這種想法很危險,因為問題在於“譭謗人來到”,是否出於我的招引?
這些都強調了護持眾生是行菩薩道修行人的首要任務,為此我們應當有避免眾人譏嫌的善巧方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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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某些行為與風俗民情相違背,世人無知,引起批評嫌責令他們造下口孽,後患無窮,就如戒經【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】卷三十六記載:
佛陀在舍衞國祇園精舍說法時,大哥羅比丘長期住在墓地(燒屍、棄死人之處),修諸苦行。他以裹死人的布為衣,又以人家祭饗亡靈的五團物為食。因此,有人出葬,他才能獲得一點祭品充飢。否則,他就飢餓得身體羸瘦,四肢無力。
有一天,城中有一位婆羅門逝世,親族們為亡者嚴飾喪禮,然後送到棄屍林火化,妻子及其女兒在旁邊啼哭。是時,大哥羅比丘在看燒死屍。婆羅門女看見比丘之後,稟白她的母親說:「媽媽! 今此聖者(印度人稱呼出家人為聖者)大哥羅,好像瞎眼的烏鴉,守屍而住。」 當時有人把這話告訴比丘,諸比丘就把婆羅門女說的話稟白世尊。
佛陀告訴諸比丘說:「那個婆羅門女作粗惡言,共相輕譭我出家弟子,造此口孽自為損害,緣斯惡孽於五百生中,常為瞎烏。」 此時遠近人民都在互相傳聞,說:「世尊記彼婆羅門女,於五百生中常為瞎烏。」 其母聽到此語說:「佛記我女五百生內常為瞎烏,何苦之甚!」 於是即帶其女來到佛陀座前,懇求佛陀說:「世尊! 惟願慈悲寬恕此小女無知,她非毒害心輒出此言,敬請世尊容捨她吧!」
佛陀告訴婆羅門婦說:「我怎麼會惡咒她受苦? 由此女子輕心粗語,造此口孽而墮於旁生中,好在她不是惡意,才墮此旁生中,否則,當墮地獄。」 女人聽後即便離去。
按:不要“自以為是”地用自己的修行程度去揣測/批判對方(佛弟子)的成就。話一說出口, 便難以追回,兼種下因果,何必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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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論學佛的在家居士有沒有受持菩薩戒,都應注意日常生活的修行對身邊人可能出現的影響,這可分為已婚的及未婚的狀況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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假設是未婚的佛教徒,非常專注投入修行,這固然是好。但亦應顧及你(妳)身邊的人,如父母、兄弟姊妹等等。因為若你(妳)對修行時間管理不當,祇麻木/埋頭去修行,而疏忽對家人的感受。例如不孝順父母、不理會父母,祇顧自己在家中修法、持咒、唸經、打坐,又不出外工作,引起家中成員兄弟姊妹的埋怨,尤其父母覺得你(妳)古怪而對你(妳)產生不滿,就不太好。如此這樣,便會引致很多後遺症。父母自然會覺得你(妳)思想迷信、沈迷宗教,將身邊一切人與事置之不理。沒有出外工作,逃避責任、逃避社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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假設是已婚的佛弟子,就要顧及你(妳)自己的配偶(丈夫/妻子)及子女。下班回到家中後, 若是第一時間沈迷於修法,不理會家庭,沒有分擔家中事務,如打掃執拾、孝侍父母、關愛配偶、教養兒女。長期與家庭成員缺乏溝通,造成彼此之間關係疏離,甚至引發父母倍感孤寂、配偶搞婚外情、兒女學壞等等。導致婚姻破裂的原因有很多,例如:妻子是在家佛教徒而丈夫並不信佛,她經常前往修行的佛教道場,引致丈夫懷疑自己妻子跟道場的師兄弟過從甚密。如果妻子有幫手處理廟宇/佛堂/中心的行政事務,師兄弟不時打電話到她家中商討佛事活動。丈夫因不明白事情真相而懷疑妻子有不軌行為,默不作聲,但將一切不滿埋在心中。日子久了,丈夫積壓的怨懟情緒引發夫妻間吵鬧不和;妻子覺得丈夫無理取鬧,丈夫覺得妻子放任不忠。相反來說,如果丈夫是佛教徒而妻子卻不信佛,丈夫常常到廟宇/佛堂/中心修行,又或有幫手日常法務,妻子同樣會認為自己丈夫經常前往這些道場,祇是為了親近追求那裏的師姐妹,疑妒心一發不可收拾,導致家嘈屋閉。夫妻感情破裂了,婚外情出現了。不信佛的配偶將全部責任推諉於學佛修行的丈夫/妻子,在外則會於親朋戚友間肆意污蔑佛教,譏諷學佛人搞偶像崇拜、迷信、極端、誤入歧途等言論,所有負面因素都會指向學佛的修行者。最終,彼此滿腔怨憤地走上離異的結局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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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丈夫及妻子二人都有學佛,兩人回到家就走入靜室中拼命的修法、念佛、讀經,作為一種逃避的藉口,逃避甚麼呢? 逃避做家庭細務的職責。為妻者拖延不肯煮飯,又或隨隨便便煮,為免繁複的烹調步驟,便將食材全部水烚,懶理甚麼是均衡營養、不時不食。身為丈夫的則不願意幫輕家務,吃飽了就掉頭走,美其名說要去精進修持,實際就把餐後食具丟底不管。夫婦倆祇借修持為名,逃避身為丈夫及妻子應盡的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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另外,夫婦倆搏命修行,有兒女而置之不用心去管教。成長期的兒女們,真的看少一眼都會出問題,如果他(她)們學壞了,又或培養出不良性格,後果就不堪設想。表面上,他(她)們可能很乖巧,其實暗地裏造了很多不好事。夫婦倆被蒙在鼓裏,直到他(她)們在社會上闖了禍、出了事,被眾人教訓時,兒女們就會指責身為父母的祇顧自己拜佛唸經,從來沒有關心過他(她)們。最終,把一切責任推給佛教。導致如此局面是為人父母者處理不善,當然未來也需承擔自己所造下之孽障。
妻子信佛沒有好好渡化不信佛的丈夫,丈夫信佛也沒有好好渡化不信佛的妻子,夫婦倆一起信佛沒有好好渡化自己的兒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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還有,在家居士於工作單位上,在閒餘時靜悄悄地拿出念珠來唸佛,又或偷偷地用公司電腦上網看佛教網頁。如果被人看見了、知道了,這祇會惹來是非,譏笑佛教徒,佛弟子被指責疏忽職守等言論,最後招人非議佛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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